收費標準
本所法律服務收費一覽表
服務項目 單位 一般收費 (元) 備註
蒞所法律諮詢 3000 如已委任,法律諮詢免費。
撰擬存證信函 6000-8000 以委任人名義具名撰擬。
撰擬律師函 8000-12000 已含基本郵資,惟郵寄對象較多者另計。
支付命令、本票裁定、取回擔保物、拍賣抵押物聲請程序 8000-30000 含陳報資料、申請謄本、聲請裁定確定證明書等。
審閱及修改簡易契約、協議書、切結書、和解書 8000-10000 複雜或篇幅冗長者以時計費。
撰擬簡易契約、協議書、切結書、和解書 10000-20000 複雜或篇幅冗長者以時計費。
撰擬起訴、告訴書狀 10000-18000 以委任人名義具名撰擬。
撰擬民、刑事各審補充書狀 8000-15000 以委任人名義具名撰擬。
民事、刑事(偵查、再議、各審級)、行政訴訟律師委任費 審級 70000-100000 案件複雜者另計,續委任下一審級另有優惠。
陪訊、陪偵 4000(日)、5000(夜) 包含律師交通時間。
強制執行程序 40000-60000 案件複雜者另計。
假扣押、假處分程序 30000  
代筆遺囑程序曁見證 12000-20000 赴指定地點須酌收車馬費。
代辦拋棄繼承 30000  
代辦夫妻分別財產登記 30000  
契約、協議書、和解書見證 8000-12000  
法律意見書 8000-15000 包含法律策略分析及建議。
閱卷 10000 影印費另計,以法院收據為憑。
擔任法律顧問 50000-100000 贈送法律顧問聘書一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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