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威專欄
從敦品中學脫序事件瞭解少年感化教育與少年收容的不同

從敦品中學脫序事件瞭解少年感化教育與少年收容的不同

數日前,媒體報導桃園敦品中學發生學員集體叫囂暴動的脫序事件,也同時讓社會大眾注意到敦品中學的性質有別於其他學校,為了讓大家對於少年事件的處置有進一步的瞭解,曾翊翔律師特別在本文簡要介紹少年事件處理前後對於處置少年的機構有何不同。

 

首先是少年觸犯刑罰法律時,如少年法庭法官認為少年家庭管教功能不足,而認為現況不適合將少年責付於其家長,會將少年暫時「收容」於少年觀護所(即俗稱的「少觀所」),而北部地區一般都是將少年收容於位在新北市土城區的臺北少年觀護所。

收容處置並非是在處罰少年,一般是法官希望在少年事件開庭期間,就近觀察少年表現,以及避免少年再發生其他非行。

 

一旦法官對於少年事件經調查審理後下了裁定,若裁定主文為令入感化教育處所施以感化教育,則少年將會進入類似此次新聞報導的敦品中學等同性質處所進行感化教育,實施感化教育期間一般是六個月至三年。

 

少年事件、感化教育、收容。

Design by Web5000網頁設計.
Design by web5000 網頁設計